因工作需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合同聘用人员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其他条件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邮箱接收(ningsisi@126.com);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4月2日;
(三)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人计划生育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需签名盖手指模后的扫描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四、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笔试、面试同天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六、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宁小姐0756-3310171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1.珠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