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部门:长春农商银行微贷工场
招聘人数:50人
应聘截止时间:2017-04-06
一、岗位职责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营销、调查、分析、评估及贷款的发放、管理、收回等工作。
二、工作地点:长春市
三、薪资待遇
薪资构成=实习补助+餐费补助+存款绩效+贷款绩效。实习补助每日10元,餐费补助每日10元,自上岗之日起,按实际上岗天数给付;存款绩效及贷款绩效按我行标准计提,由上岗之日起计算给付。
四、其他要求
(一)实习期限为六个月,在实习期内,完成我部门制定的实习任务(共计完成15笔贷款发放),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经微贷工场中心综合鉴定合格的,于次月录用其为派遣制客户经理;
(二)实习期内未完成上述指标的,视为实习期结束,自动解除实习协议。
五、职业发展
根据《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贷工场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微贷工场客户经理贷款业绩达到规定标准,可转为我行正式员工,与我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岗位要求:
一、年龄在26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女不限;
二、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含专升本、三本、成人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其他非全国统招生)应届(含大三)及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金融、经济、会计类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三、自身要求严格,能够做到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性格开朗,善于交流和沟通,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银行工作,能够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能够服从管理。
联系方式:
吴先生 0431-89115071
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16:00整
(二)请真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长春农商银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长春农商银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资料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