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通知中在旅游市场监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节日值班、廉洁过节等方面增加了新的表述。通知特别提到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12月24日《京华时报》)
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每到逢年过节,很多地方、很多单位都要发一个廉洁过节的通知或者“五不准”、“十不准”之类的禁令,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或“规定动作”。但今年的两办通知与往年相比还是有所不同,增加了新的表述,并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给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要求。这无疑有利于刹住三公消费、奢侈浪费以及趁过节拉帮结派等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不过,以往的一些现象却也告诉我们,上级的节前禁令尽管措辞很严厉、措施很严密,有些地方却并未完全落实到位,因此也很难从根本上遏制住不正之风的发生。期待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负有监督之责的纪委,今年都能够把“史上最严厉”的“节前禁令”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管重罚,抓几个典型出来,取信于民。
另外,节日期间确属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的高发期,也确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试图借过节之机行苟且之事,但不正之风并不一定都出现在节日期间。相反,随着人们对节日腐败的关注,以及有关部门对节日腐败打击力度的加大,有些“聪明人”说不定会为了“避风头”而特意避开这个时段。过节时不出问题,不见得其他时间也不会出问题。
说到底,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高发只是一种表象,其本质还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品质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力度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时刻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过节时对自己要求严,其他时间就松懈下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节日期间不能做的事,其他时间依然不能做。否则,节日期间树立的良好形象只能被冲淡,甚至因对比而受到更大质疑。同时,纪检部门更应提高日常监督的刚性和力度,一以贯之。反腐倡廉是个长期的艰巨工作,不分“节前节后”,没有可以“松口气”的时候,从年头到年尾、不管是节日还是平时,任何时候都应绷紧“廉政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