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乡镇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幼儿园,县中等职业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我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黔东南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师通〔2017〕26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现将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对象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校、园)在职教师可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
2.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往届大学本科、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
3.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相应类别教师资格条件
我县按照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黔东南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师通〔2017〕26号)文件中“申请相应类别教师资格条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三)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四)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一致,且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网报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
1.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开展认定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5月2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07:00—24:00。
3.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20日—6月15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
4.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即申请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和现场确认。
黄平县现场确认具体地点: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
为高效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便于各项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查,凡在我县申请认定及现场确认人员,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请及时到“现场确认点”领取相应档案资料进行指导填写登记。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权限范围
1.黔东南州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
2.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收集、初审和现场确认,报州教育局审查认定。
五、认定时间
1.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2017年6月15日—7月14日前完成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网报成功的申请人员必须于5月20日—6月15日的每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2.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必须于6月14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将统一上交州教育局。
上述各类申请人员须在此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请办法和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境内、符合申请各类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员,须于2017年4月1日至5月26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相应教师资格的报名工作,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网上申报要求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3.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境内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应选择黄平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即:黄平县教育局);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户籍属我州的选择:黔东南州教育局)。
4.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请注意选择“网报入口”。凡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非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须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网上申报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进入→注册→确认服务条款→根据申请资格种类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及个人简历后提交完成。
5.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到县教育和科技局教师培训中心领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资料袋》,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相关材料(注:《申请表》可用报名成功后打印的电子版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申请无效。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材料
现场确认时由申请人员须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地点设在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⑴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手写须与网报内容填写一致);
⑵《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单位在职人员可由本人单位进行鉴定盖章,其他社会人员须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共同鉴定盖章)。
⑶《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须由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鉴定);
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⑸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⑺师范类人员提供学校负责成绩部门(教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⑻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与网上报名要求的照片相同)一张交办证用。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
体检:由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前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中,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各医院按体检标准收取。
七、其它
1.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将此通知文件下发到各级各类学校,并要认真作好宣传。
2.此通知文件可在“且兰黄平网”上下载。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