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和《合肥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
3月20日-3月24日,各遴选和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合肥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入围能力测评人选进行了资格复审,经审查,部分入围能力测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名单见附件1)。现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安排递补资格复审。
1.对象。合肥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递补入围能力测评人选(名单见附件2)。
2.时间。2017年3月29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地点。市直遴选和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相关材料原件。
递补入围能力测评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能力测评通知书。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4月13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遴选或选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各遴选和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遴选和选调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负责地对资格复审对象材料审核把关。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人员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力、自行放宽条件的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51-6353650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中 共 合 肥 市 委 组 织 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 肥 市 公 务 员 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 合肥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放弃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