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神湾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中山市神湾镇投资服务中心、中山市神湾镇农业服务中心、中山市神湾镇林业站、中山市神湾镇水利所、中山市神湾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中山市神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8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主楼1楼(中山市神湾镇组织人事办公室);交通路线:206路车乘坐到彩虹路口站前行500米;联系电话:0760-86609397,联系人:黎先生。
(2)投诉电话:中山市神湾镇纪委,0760-86782332。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名称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内《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7)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在同一面A4纸上复印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应届毕业生的,则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只要同时提供其中两样便可);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彩照的电子版(于2017年4月1日下午5:30前以姓名为邮件名发送到swzb999@126.com电子邮箱)。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7年4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神湾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