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满足高中学校、幼儿园师资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师范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1.按岗招聘、择优招聘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注重综合能力素质原则。
二、招聘范围
1、高中教师具有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和幼儿教师31人,其中县一中5人,县二中3人,县职中3人,乡镇幼儿园20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具体学科如下:
学校 | 语文 | 历史 | 物理 | 化学 | 汽车类 | 电子电工 | 电子商务 | 学前教育 | 合计 |
县一中 | 2 | 2 | 1 | 5 | |||||
县二中 | 1 | 1 | 1 | 3 | |||||
县职中 | 1 | 1 | 1 | 3 | |||||
幼儿园 | 20 | 20 |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要求
1、高中教师
①政治素质要求: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
②学历、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
③报考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可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录取后,必须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给应聘单位,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④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以全日制学历学科为准)。
⑤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⑥在编教师及特岗服务期内的教师不能参加招聘。
2、幼儿教师
①政治素质要求:热爱学前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
②学历、年龄要求:全日制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的幼儿教师(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
③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县一中、县二中、县职中
采取由中方县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到湖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招聘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赴湖南师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确定面试对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①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②审查资料。按照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逐一审查登记,退原件,留复印件。
③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以上变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④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其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招聘工作小组对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面试。采取说课和提问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及应变能力等(当末位出现成绩相同时加试一门)。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8日(8:00—17:00)
(2)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体检。按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对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按1:1比例),体检不合格者可以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1)时间:4月10日
(2)地点:临时通知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现实表现考察,确定招聘对象。
(1)时间:4月11—12日
(2)地点:师范院校
5、签订协议书。与招聘对象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时间:4月13日
(2)地点:临时通知
6、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方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乡镇幼儿园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28日。
(2)报名地点:中方县教育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6月29—30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参加招聘。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证、幼师资格证及工作经历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3张等。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务必在考察时提供原件审核。
(4)笔试开考时,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拟订解决方案,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以上变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2、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中方县一中电子监控教室
笔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在中方县教育局网站中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7月8—9日
面试地点:中方县幼儿园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不超出本县幼儿园教材范围,时间12分钟,全面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弹、唱、跳、绘、写”五项技能。综合成绩由说课、综合素质成绩构成,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说课成绩70分,综合素质30分。
(3)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当入围末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果面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再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成绩在中方县教育局网站中查询。
3、体检
7月11日,由中方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可以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4、考察
7月12—14日,由中方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者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5、公示
7月15—17日,在中方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招聘对象。
6、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管理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并聘用,如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正式入编和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正式聘用者在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
1、在公开招聘教师各工作环节中发现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用人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所出空缺不予递补。在考试过程中凡舞弊等违纪违规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各工作环节中凡未按时赶到者视同自愿放弃处理。
3、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参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公开招聘纪律,徇私舞弊,发现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八、联系电话
办公室:0745-2811330
曾股长:13034888823 潘副股长:13657455566
九、未尽事宜由中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中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方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