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干部培训工作,健全我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现根据《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韶府〔2010〕5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负责全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相关理论研究。
二、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岗位级别、引进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中共韶关市委党校2017年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见附件)。按照相关政策,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受聘后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人才引进的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人才引进的对象为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学历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位硕士以上,具体要求详见《中共韶关市委党校2017年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见附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学历、职称、年龄的相关要求:
A: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要求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B、应届毕业生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社会人员要求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C、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拥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拥有讲师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至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竞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个人简历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至我校工作邮箱dxbgs2006@163.com。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五、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实践经历和科研成果等情况,通知来我校试讲与面谈交流。
(二)现场试讲:
1.由我校统一出题;
2.试讲时间:40分钟。
(三)面谈交流:
通过安排人员与应聘人员面谈交流,考察其语言表达、理论知识等能力,了解应聘者的人生观、世界观。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
2.考察:我校组成考察组,对确定为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石老师,陈老师;
(二)联系电话:0751-8748813、139222588601,0751-8748812、13034672436;
(三)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韶关市委党校。邮政编码:512026。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