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现将2016年度执业药师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1、考生身份证;
2、考生准考证或报名表;
3、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二、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31日前;
地点: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305室东平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话:0538—2830078。
2017年3月16日
附件:2016年度东平执业药师合格人员
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