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教育局2017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州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网络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户籍在我县的社会人员。
2、人事关系在丘北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县的外地户籍人员。
3、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高校所在地最后一个学期申请办理(即每年春季)。本机构不受理应届毕业生提交的申请。
4、外地毕业后返回户籍地的往届毕业生,包括外地师范生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笔试都合格取得合格证的属受理范围。
5、不属全日制学历现就读自考、函授等还未取得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证的不在受理范围。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体检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三个月内)。
(五)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按其合格证相应的种类和任教学科进行申请认定。
2、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课程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都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应报名参加相应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
3、凡函授、自考等不属于全日制取得的学历,都要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课程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都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全日制非师范类往届生需有省考两学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国考合格证。
5、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若所学专业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不对应的,均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才可以申请认定。
其中,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申报流程
1. 网络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5月12日期间的7:00-24:00。
2. 报名网址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选择确认点所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选择确认点所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资料下载网址:http://xxgk.yn.gov.cn/Z_M_004/?departmentid=10945。
(3)申报人员登录教师资格申报网站,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
(4)在县教育局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限内,申请人到指定的信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全县各校(园)统一由分管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志按时到信息确认点确认;社会人员自行按时到信息确认点确认。
(5)教育局人事股根据确认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网络认定后,向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19日下午17:30止(周六、周日除外)。申报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自行到丘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人民政府一楼办证大厅107室1号柜台)进行信息确认;在职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人统一到教育局人事股确认;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网报后自然生成);
(3)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一式一份A4纸);
(5)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7)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此表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9)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此表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
(10)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纸制照片一张)。
(11)《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测评表、课后说课测评表》(一式一份,《测评表》网络不可下载,此表只能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此表仅限省考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使用。参加国考的出具国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档案袋”现场确认时(5月10日至5月19日)统一配发。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各教师资格申请人务于2017年5月10日至5月18日止到指定的测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测评不合格者将不能确认(参加“国考”合格其面试由地州以上组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测评学校是丘北县第二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测评学校是锦屏镇中心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测评学校是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五、注意事项
(一)丘北县本次网络申报教师资格的种类为:初中教师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员必须在2017年4月18日至5月12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7年5月12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确认点和报名号。
(四)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及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时各资格申请人认真阅读需提供的材料,请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六)教师资格申请人(全县各校(园)指定专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2017年5月10日至5月19日下午17:30),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七)各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所指定的学校对你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评,测评合格要在《测评表》(一式一份)上和《申请表》上(一式二份)签字和盖上测评学校的公章;并到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4126212;丘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人民政府一楼办证大厅107室1号柜台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0876—3017056。
附件:丘北县2017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相关材料.zip
丘北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