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力度,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字〔2017〕9号)要求,在全县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中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特制定本方案。
一、测试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测试,普通话等级水平达到规定标准。1998年6月15日以后参加测试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经本单位审验证书原件无误后,可不参加测试(1998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的证书已失效)。
二、等级标准要求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为不低于三级甲等;
(二)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为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学校管理人员应不低于三级甲等;
(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一级乙等;
(四)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
三、测试内容、时间及发证
(一)测试内容。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求,主要测试以下四方面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100个音节);
2.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
3.朗读短文(短文前四百个音节);
4.命题说话(必须说满三分钟)。
(二)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为4月10日至12日,个人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为准;测试地点为昌乐县新城中学。
(三)发证。测试对象经测试合格,由省语言文字委统一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测试组织
本次测试报考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5日,共5天,逾期系统关闭。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1)。测试工作由县语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人员考前培训、网上报名和测试的组织工作。要认真统计汇总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普通话证件持有情况,如实填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见附件2)、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4月6日前报县语委办公室(联系人:吴田功,电话:6239191,电子邮箱:clxywb@126.com。县语委办公共信箱是clxywbggxx@126.com,密码是CL123456,各单位可登录该邮箱查看有关通知和迎评工作参考材料)。其中,旅游景区、县级医院、大型商场、汽车站等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培训、网上报名和信息统计工作,分别由县旅游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