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合同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行政事务岗
岗位二:工勤服务岗
三、岗位职责:
(一)岗位一:
1、动物实验操作,包括日常给药、剖检、临检、病理等工作;
2、技术合同、实验室文件的起草、修改、编辑、校对和管理;
3、实验资料及档案文件的审核、整理和管理;
4、实验人员的培训管理;
5、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与实验室各部门的联系工作;
7、实验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二:
1、屏障环境实验区的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
2、屏障环境设施的日常卫生管理;
3、屏障环境设施的物品洗消管理;
4、屏障环境设施的安全管理;
5、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岗位一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要求年龄35岁以下;岗位二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实验动物专业上岗资格证培训经历者优先;
(二)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奉公守法,有全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有良好团队精神及协调能力;
(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理念;
(五)身心健康。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测试大楼222室何冬慧老师收。应聘材料代为保密,合则约见,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4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考察
(六)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管理。
待遇按协议制薪酬执行。如应聘岗位一的人员学历达不到招聘要求,其岗位由教学辅助岗调整为工勤服务岗。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测试大楼222室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何冬慧
联系方式:020-84113703
邮箱:dh.he@163.com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