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发布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公安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报考提前第二批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政审,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考生年龄须在22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未婚;
(二)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合格标准如下: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女生身高不低于158㎝;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
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两耳无重听,嗅觉不迟钝;
3、肝功能正常,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
4、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或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不驼背,无各种残疾;
5、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6、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没有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近三年没有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8、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没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没有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没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