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认真做好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领导小组
组 长:喻发全
副组长:刘生鹏
成 员:王雪梅、田勇、巨修练、郭嘉、田琦峰、王凯
2.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 刘生鹏
成 员: 严静、周勇
3. 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
秘书:周勇
二、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业务考核时进行汇报。
综合素质考核的时间每个考生不低于15分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70%。
2、专业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专业外语水平,包括专业外语阅读和口语测试。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外国语考核的时间每个考生不低于15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4月8日(星期日)下午14:00
地点:流芳校区化工大楼606室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70%+外国语考核成绩×30%。
2、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以总成绩为基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2017年9月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拟录取名单由报研究生处上网公示。
4、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复试结果不合格者。
四、监督和复议
1.监督和巡视制度。本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委的巡查和督导。
2.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 实行复议制度。由研究生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武汉工程大学纪委
电话:027-87195662 邮箱:witjw@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
电话:027-87940025 邮箱:10094501@wit.edu.cn
化工与制药学院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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