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及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14号、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豫人社〔2016〕1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区政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现将岗位开发情况及招聘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彭家湾乡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二、招聘人数
拟招50名,详细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下同);
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
3、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
5、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
6、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就业困难的“55”以上不满60岁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需持有政府征用土地时下发的相关文件证明);
8、年满55周岁不满60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9、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6张、《平桥区政府购岗暨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
五、招聘报名时间:
2017年4 月7日--14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六、报名地点:
彭家湾乡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七、工资标准:
各用人单位按不低于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均通过平桥新闻网及乡镇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3712879(平桥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
0376—3823900(彭家湾乡人民政府)
彭家湾乡人民政府
平桥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