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幢街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养老管理员(属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管理),主要工作任务为依托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承接服务申请,为辖区内享受服务资助的老年人制定服务方案、链接服务资源、跟踪及监督服务情况等。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街道工作;
(二)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广州市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应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海珠区海幢街道党政办1室(宝岗路1号①号楼3楼,电话:34268515,联系人:肖先生)。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海幢街道招聘养老管理员报名表》(可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六)政审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海珠区对应工作人员管理标准,年薪为6万元/年/人(含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海幢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