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369人才工程”(豫卫发[2015]2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0名医疗卫生类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医疗卫生类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100名,其中本科以上45名、专科55名(各专业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2016年全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计划招聘的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影像、检验、麻醉、护理、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康复医学、医学信息、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报考县直医疗单位护理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四)年龄要求
大专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中级资格证、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369人才工程”招聘按宛卫【2016】108号执行。
报名地点:淅川县卫计委人事股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4月22日
联 系 人:全小兵 13937745087 杨洋 18338101751
联系电话:0377-69227008
本科招录考试4月23日在新乡医学院进行,专科招录笔试考试5月7日在县城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占20%,内容参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资料;专业知识占80%,内容参考所报岗位专业相关资料。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折合前)。
(四)面试
依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平均成绩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最高学历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政审。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因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以递补。
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聘用前须签订服务协议,须在聘用单位需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如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成绩进行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在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