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对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和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归并和整合,实现“一窗通办”,全面打造政府服务无界限、标准无差异、线上线下无距离政务服务模式,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镇公共服务中心专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合同制)44名。
一、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共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工作;
2.负责对办事群众申办件的统一受理;
3.负责审批材料预审、导办、办理结果反馈;
4.协助辅导群众自助办事;
5.服从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或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大埔县公共服务中心招聘专职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7年4月19日;
6.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已毕业人员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7.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8.大埔户籍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未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现役军人;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大埔县公共服务中心招聘专职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18日、19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即大埔汽车站对面)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2:30—5:30)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bxrsj.gov.cn)公布。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2.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发给面试成绩通知。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
七、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主管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县公共服务中心职位由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各镇公共服务中心职位由各镇人民政府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两年签一次聘任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被聘用者应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同一岗位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十、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所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日常工作按《劳动法》进行管理,工资每月2500元。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大埔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