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起至4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可通过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报名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邮政编码:528518,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31913)
现场报名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寄报名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2)如实、完整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明城镇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