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故里旅游区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委托南朗镇政府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南朗镇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4月19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9-21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南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6629929,联系人:周小姐;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电话:中山市南朗镇纪委,0760-85521838。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和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7)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须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8:45-12:00、下午:2:45-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3)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