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县纪委决定拟在全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择优选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32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具备法律、财会、审计、中文及相关专业学历;在编在岗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
3、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全供事业单位入编备案,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4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纪委办公楼312室,联系电话0376-3982258)。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遴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报名表请从潢川县纪委监察局网站(hcjjw.huang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4)《入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笔试
笔试素能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按照拟选调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县纪委承担。
(七)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潢川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借调试用及调入
确定拟调人选,借调到县纪委机关工作半年。借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要求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如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缺考、弃权等现象,则实行依次递补原则。
(三)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中共潢川县纪委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