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工业展览馆简介:
山东省工业展览馆成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是专门从事展览服务的省直事业单位。成立以来,我馆承担了省委、省政府大量指令性展览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业务进一步拓展至企业和社会各领域,并具备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出国办展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工业展览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工业展览馆的网站(www.sd-ec.com)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山东省工展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影印件,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报名专用邮箱:sdgzg2011@163.com。
应聘人员也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省工展馆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8月31日。
报名须提交相关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山东省工展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
报名地点:济南市趵突泉北路六号(301)。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后,在省工业展览馆的网站(www.sd-ec.com)公布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验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造价工程师笔试:包括工程定额、工程估价、质量控制、招投标及项目管理等相关理论方面的知识考查和计算;
会计师笔试:包括国家财税、会计法规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国家部门预算管理等相关理论知识及处理会计实务的技能等;
展示设计师笔试:主要以命题方案现场设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业务答辩、陈述方案及设计结构等方式进行。
展示设计师面试:内容包括文案策划、展示主题、色调、效果互动、材料的安全使用及参观线路等方面;
造价师面试:内容包括定价标准、工程管理、质量控制、招投标等方面;
会计师面试: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国家财税法规和会计实务等方面。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在山东省工业展览馆的网站上另行公布(www.sd-ec.com)。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基础知识、实际操控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填报情况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单位事业编制正式职工,其工资、福利与其他同等岗位职工执行同等标准和待遇。
六、联系方式:山东省工业展览馆人事部。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6号(301)。
邮编:250011。
电话:0531-82912686 86085385-840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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