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国际经贸调解、仲裁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岗人员,详见《广东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7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公益三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rs@ccpit.org),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99101+张三”。省贸促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如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省贸促会人事部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人员报考。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取得双学位的报考者须以第一专业报考。
3.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5.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之前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贸促会人事部
联系电话:020-37628457、8761338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805室
邮政编码:510075
电子邮箱:gdrs@ccpit.org
(五)资格审查
省贸促会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贸促会网站(www.gdefair.com)公布。初审通过人员自行在广东省贸促会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与上述环节。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17年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省贸促会网站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省贸促会人事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省贸促会人事部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单位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入围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到省贸促会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外留学归来人员);(4)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其中,报考者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复审不通过的人选,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复审结束后在广东省贸促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贸促会网站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由省贸促会人事部组织,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贸促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单位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贸促会人事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省贸促会直属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0-87608729。
广东省贸促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