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昌岗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名,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岗位安排,需参加夜间巡查值勤。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四)年龄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或电气化行业等特种行业3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至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或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3.报名地点和电话:昌岗街道安监中队(细岗路东区12号),联系人:韦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84299496。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证)、学历(位)证书、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昌岗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过组织考察合格、确认录用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福利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政府雇员标准:税前工资约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购买公积金。
海珠区昌岗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