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方式及科目
面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方式,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三个环节。
1.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和美术共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共14个科目。
初中和高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有关《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报相应的面试科目,报考的面试科目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不使用国考面试测评系统,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由考官现场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面试流程
1.考生报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两证缺一不可。
2.候考。考生在候考室按现场抽签确定的考号顺序候考。
3.抽题。考生按候考室监考人员安排,依次登录面试测评系统,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4.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至相应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5.回答规定问题。备课结束,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考生到相应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6.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7.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8.面试结束后,考生将本人试题清单、备课纸交给考官,离开考点。
三、面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考点的指定候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及未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2.考生在候考和备课时,除必要的文具和证件外,禁止携带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面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开启、使用具有通话和收发信息功能的设备。考生在候考和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面试。
3.考生在考点内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由走动、互借文具;不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不夹带资料,不冒名顶替。
4.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返回,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5.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考官和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6.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