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及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所需岗位人数
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名
二、其他情况:
(一)报名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援助对象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特困人员。
1.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
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下同);
3.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
5.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
6.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的随调家属;
7.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以上人员就业《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需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岗位情况:由招聘单位确定
(四)工资标准:按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每月1600元(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招聘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9点至11点
(六)招聘报名地址:市第二综合办公楼 218房间
报名电话:3312751
(七)咨询电话:0392-3331102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