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潘红梅等2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4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5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545799
监督电话:0772—6218685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