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全国选聘博士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拟选聘专业技术类十级职员1名,从事教学科研、材料撰写等工作。详见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选聘博士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位,专业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新闻传播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能够胜任政策调研和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五)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止,如报名人数未达拟聘人数1:6的可适当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下载《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博士报名表》(见附件2),录入相关信息,发送电子邮件至dxbgs@szns.gov.cn,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电话:26074800(邱先生),18603065042(刘小姐)。
(二)资格审查
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职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实习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实习对象。实习期2-4周,应届毕业生不少于4周、在职人员不少于2周,具体时间共同协商确定。实习期间,招聘单位向实习人员发放实习综合补贴2000元/人/周。
(五)确定拟聘人选
实习后,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由我校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对拟聘人员开展考察工作。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九)聘用
拟聘人员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及调动手续。
本次选聘对进入面试的深圳市外博士给予适当的交通食宿补贴,其中,市外省内的博士1000元/人、省外的博士2000元/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