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由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浪底镇人民政府联合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0名(男6名、女4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应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全县,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工作记录;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本县户口;
3、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4日-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其他证明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孟津县小浪底镇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由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浪底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点办公室设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进行笔试,低于1:2比例,只进行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一)按照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小浪底镇人民政府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与和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单位与聘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组织同意,可继续使用。
(三)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含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每月145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1802元。
咨询电话:67925891
孟津县小浪底镇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