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下同)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三、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四、报考公安特警、法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