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定向招收、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诸城市公安局招聘20人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中,招聘公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16名,招聘地方院校毕业生4名(地方院校的招聘简章另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聘用比例不低于招聘总数的15%;
4、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6、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政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至9日(有意者可从诸城人事人才网(http://www.zcrsrc.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网上投递报名登记表提前报名,网上报名信箱:zcgazzc@126.com;)
2、报名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山东省2012年人民警察考试笔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1、笔试
笔试以报名者本人参加山东省2012年公安类足球游戏笔试成绩为准,不再另外安排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如果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包括思考时间4分钟和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的人员。
应试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3、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的人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相关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考察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计分方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4、加分规定
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拟聘人员,通过“诸城人事人才网”、“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招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并会同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6111160
0536-6328031
13906363375
13306465659
查询网址:http://www.zcrs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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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诸 城 市 委 组 织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