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2008年5月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合署办公,属下现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老年医学研究所、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广东省神经科学研究所等多个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势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与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合作新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珠海市西部生态城区——金湾区,占地61168平方米,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市政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离珠海机场仅10分钟车程。医院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按三级医院总体规划,其中一期开放400张病床,配置1台DSA、1台MRI、2台CT等大型医疗设备,已于2016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珠海特区政策优势,按照深化医改要求,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三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机制。实行“强专科,小综合”发展战略,将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血管、急危重症、老年医学等国家重点专科拓展延伸,带动其他专科业务发展。医院设有国际医疗中心,开展面向港珠澳高端医疗需求的国际化品质服务。未来计划建成面向珠海市、辐射珠江口西岸以及港澳地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为促进医院事业发展,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待遇优厚,同工同酬,高于珠海市公立医院同等级薪酬水平。
(二)医院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但不受理户口、人事关系及档案。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收件)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虹阳路2号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行政楼四楼407室,人力资源部收(邮编519090),联系电话:0756-7635534。
(三)报名资料(邮寄资料不予退还,资料不齐不予通知)
1.《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考生亲笔签名)。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1张备用)。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资格)证、聘用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的复印件。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的,还须提供工作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采用面试测评(满分100分,合格60分),对拟招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及个人情况等是否与岗位匹配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将安排在五月底(第一批面试人员为5月19日前报名并通过审核),第二批安排在八月初。如第一批招聘录用名额已满,将不再进行第二批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情况。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4.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或投诉电话:区卫计局0756-7262918
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