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www.zhzgj.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
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岗位:2017年5月10日—5月12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柠溪路6号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人及电话:陈洁,0756-2311895。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岗位: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2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2栋3楼,联系人及电话:杨祖祥,0756-3268832。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17:30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至对应单位的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1岗位)。
各岗位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招聘单位 | 报名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535189094@qq.com | 0756-2311895 |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1164607773@qq.com | 0756-3268832 |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④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符合报考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电子邮件报名的,于5月15日(8:30-11:30,14:30-17:0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联系电话:0756-2311895,3268832。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5月19日18:00时前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1895,3268832,监督电话:0756-2225850。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