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城区四街道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按选调公告要求,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入闱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总成绩公布5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书面证明请于2017年5月8日17时前上交至报考街道。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选调机关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本次公开选调不实施体检工作,但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作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现将考试成绩及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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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 姚 市 人 社 局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