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余姚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 | 职数 | 条件 |
综治平安协管员 | 1 |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有C照以上驾驶证并有一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4.余姚市户籍。 |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记录。
3. 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 计算机操作熟练。
5. 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 报名地点:余姚市政府大楼402室余姚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北兰江路1号)
3.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一式两份《中共余姚市委政法委招聘编外员工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核。
4.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足1:3时,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5.咨询电话: 62703267,62702535。
五、招聘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出现考试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加试一轮。如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8.新聘用的人员须经三个月试用期的考核,试用期内如违反工作纪律、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人员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工资、福利按照余姚市有关部门核定的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规定收入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前三名人员,保留3年岗位补缺资格,如遇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考试成绩排序进行岗位补缺。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单位无关。
3.本公告最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余姚市委政法委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