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警察院校,隶属于河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是: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9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5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形式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或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结构化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试讲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宣传栏张贴和政治部网页公布发布(http://zzb.jjgxy.com.cn/)。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面试评委库中选派人力资源专家评委,学院抽调具有面试评委资格的有关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医院标准参照省直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名单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政治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学院政治部网页(http://zzb.jjgx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zzb.jjgxy.com.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705012,0310-3178348(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