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聘用人员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周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179号恒美花园9栋302(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7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00,联系人:周敏瑜,联系电话:0756-6252345。
4.报名材料:
①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③身份证(双面)、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镇(街)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面试前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在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4天内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践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任职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实践
主要测试考生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操作等。实践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实践考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现场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格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替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2017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