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水利学校之一。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先后更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1952年)、“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5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58年),“河北水利学院”(1960年);“河北水利工读专科学校”(1966年)、“河北水利专科学校”(1970年)、“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2年),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学校现设水利工程系、电气自动化系、交通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土木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贸易系、基础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培训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有专任教师370余人,其中副高职以上16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260余人。基本形成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龙头,建筑、测绘、自动化、交通、机械、信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面向河北、河南、山东等省份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5900余人,函授、夜大等各类成人教育在校生2200余人。
学校占地550余亩,教育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条件优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7%以上,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坚持“立足河北,面向全国,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形成了以全日制高等教育为主,集成人教育、岗位培训、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办学格局,成为特色鲜明,质量较高,与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良性互动的高等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5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为30分钟左右,试讲内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委根据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试讲情况提问,应聘人员当场答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内在学校张贴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和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bgz.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gz.edu.cn/)发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7-7587061 7587066 7587068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