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
(二)高中以上学历;
(三)政治思想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部队复员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每年的薪酬不少于4.42万元(指用工成本,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并根据协管员的学历水平、工作年限、工作表现、所任职务等因素,按照协管员薪酬的具体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社保津贴。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龙津东路欧家园56号)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81864935
3、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1、组织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3、面试地点: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到区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
(五)确定人选
政审合格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聘用
确定人选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龙津街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荔湾区龙津街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