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为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充实审判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6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新闻宣传人员:新闻视频拍摄编辑人员1名、新闻采编人员2名。
(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辅警):10名(女警3名、男警7名)。
(三)财务人员5名。
(四)书记员44名(女22名、男2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新闻视频拍摄编辑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后期视频编辑制作从业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法律专业及相关专业(具有后期视频编辑制作从业经验者可不限专业),熟悉摄影、摄像、视频编辑等。
2、新闻采编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文字写作、采编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法律专业及相关专业(有相关文字写作、采编工作经验者可不限专业),具备较好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岗位所需专业体能、技能及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4)在部队服役期间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体能、心理素质测评考核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者优先聘用。
4、财务人员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会计、经济专业毕业生;
(2)具有会计行业相关资质证书;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熟练的文字和电脑操作水平。
5、书记员
(1)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聘用;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编辑排版能力,中文录入速度达每分钟80字以上;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者(一年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政通大厦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具备一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验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新闻宣传人员者如有视频、照片或公开发表的文章等作品,须于报名时一并提交以备综合加分;
(8)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考试
1、新闻宣传人员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新闻写作能力及水平。其中对报考新闻视频拍摄编辑人员的应试者,根据其提交的视频、照片等作品情况进行综合加分;对报考新闻采编人员的应试者,根据其公开发表的文章等作品进行综合加分。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新闻视频拍摄编辑人员的面试内容含后期视频编辑制作等实际操作)。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组成。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岗位所需文化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女性和男性报考者中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女性和男性报考者中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女性和男性报考者中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3、财务人员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人民法院财务人员岗位所需文化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4、书记员
考试由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组成。
(1)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所需文化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考察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垫支,待正式聘用后予以报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招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七、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和新闻宣传人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300元左右、劳务派遣制辅警和财务人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800元左右(均含单位及个人缴存五险费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 67161447、67195857、64095108、64095838
监督电话:0871-64095813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