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统一部署,我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基本结束。经申请人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点确认、太仓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512-53531154、0512-53531159。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2017年7月3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至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窗口(扬州路99号)办理领证手续。联系电话:0512-53531123。
注: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领到毕业证书后,再到上述地点办理领证手续。应届毕业生领证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
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请务必事先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太仓市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