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与学历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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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南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8号,联系电话:87210609)。
(三)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并按要求填写《三水区南山镇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五、考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对象依照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