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实施方案》,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等程序。确定2016年第二批拟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3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联系电话:0311-80789895。
河北师范大学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