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安排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截止:2017年5月25日。
2.报名邮箱:3474528551@qq.com。
3.提交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辅员报名登记表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辅员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请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退伍证,以上材料请提交扫描版(jpg或pdf版);
(3)以上材料请以报名人员命名(姓名+辅员报名)用压缩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职位分别排序)。
3.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4.体能测试(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者):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达到南海公安分局《辅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4)及格分数以上的计为测试合格。
(三) 体检与考察
1.报考书记员岗位者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者、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30%、40%。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3.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本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本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fayuan.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院签订《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5月25日。
(二)每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未录用人员的本轮考试成绩,本院予以保留一年,作为一年内本院招聘其他相应职位人员的录用依据。
(六)联系电话:0757-86253112、81852015。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2.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