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禹州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禹州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以及“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的规定,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共有46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7:30之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准时到禹州市夏禹公园北大门集合参加体检(可乘坐6路、18路公交车)。未能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即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15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按编号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之间互相监督,发现替检等作弊行为,应当场举报,经查实,取消作弊者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时,一律着便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指挥,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将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2017年5月19日)早上禁食。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并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体检结果将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陆查看。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视力、血压项目除外),可以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未遵照本须知告之事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如有疑问可在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留言咨询。
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