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公开招录雇用人员(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交通执法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8-B24)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能测评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城管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能测评的考试对象
在2017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中,报考区交通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交通执法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8-B24)的考生,须按公安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形式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由于体能测评有一定的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进行组织。通过笔试,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体能测评递补人员。
二、体能测评的考试内容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本次体能测评项目分别为以下三个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三、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08:45时开始,8时30分开始签到及材料资格审查。各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前到达,迟到按弃权处理。
(二)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体育馆足球场(即旧体育馆)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健力街19号)。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考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错失本次考试机会。
(三)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交通城管局办公室,电话:0757—88613200或0757—88613233。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