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大街399号;
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在长春校区,其他专业在四平校区。
专业成绩认定
吉林省的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以及黑龙江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江西省的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相应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
学费: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eb.jlnu.edu.cn/zsb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招办电话:0434-3294661
联 系 人:高老师 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