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7〕12号)文件规定,县教育局、县一中对我县2017年省属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共442名)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17日-5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来信来电反映问题。
联系地址:明溪县教育局监察室(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3号),邮编:3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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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