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部署和启动了201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将为全省10个市70个贫困县区市招聘特岗教师4200余名。
陕西省定于2017年5月18日开通“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tgjs.sneducloud.com),接受考生报名,填报岗位志愿。陕西省规定,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区市,以补充乡镇以下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教师为主;城区学校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有不良就业记录的,以及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参加这次报名考试。招聘工作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考试。对紧缺、薄弱学科和特困地区、山区县,各市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日)。
陕西省要求,各市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各县区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陕西省明确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市政府承担。各地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对服务期满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