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新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精神,我大队计划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收战斗员岗位16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在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和文书岗位)
二、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优秀退伍士兵优先录取。
(五)年龄: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2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9周岁(1997年5月22日以前出生)。
(六)性别:男。
(七)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八)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九)地区条件:清新区户口和清远市区户口人员优先。
三、薪酬待遇
(一)录用后,岗前培训1个月,试用期满2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待遇人均每月约32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社保、月度绩效奖金、法定8大节日补贴、岗位补贴、高危补贴和年终绩效奖金等)。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工资随档级晋升上调,试用期2个月发放工资2000元/月,岗前培训1个月(不算试用期)发放补助1500元。
(二)食宿标准参照常规现役公安消防中队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法定节日、婚假、陪护假等)和15天带薪年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提交《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清新区大队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1)及报名资料电子版(参照报名第3点)。公安网请发送至ouygy@gd邮箱,互联网请发送至670685684@qq.com邮箱。(联系人: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清新区大队清新中队欧阳国毅副中队长,联系电话:18826623119。)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30日。
3、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面试时需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清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7)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面试及体检等,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17年6月2日至10日。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20%+体能测试×50%+面试×3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0%、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先分别以应试者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的高低为序,面试完成后计算个人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且体能项目必须全部达标。
1、体能测试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三个项目按照年龄段划分,必须全部达标;体能达标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50%+仰卧起坐×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范围见附件3)。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主考官面试打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17年6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18826623119(欧阳国毅副中队长)。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本次招聘由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清新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清新区大队
2017年5月22日
附件: